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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烛闲谈
《花烛闲谈》
《花烛闲谈》 清 于鬯 三十而娶,二十而嫁,见于《周官》、《曲礼。内则》诸文,如出一口。然如此必男女相差十年,始可为夫妇矣。王子邕《家语》载鲁哀公问于孔子曰:“礼,男必三十而有室,女必二十而有夫也,岂不晚哉?”孔子曰:“夫礼言其极也,不是过也。男子二十冠,有为人父之端;女子十五许嫁,有适人之道,于此 2026-10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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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评论
匿名:巴金的《家》少年时看过,写的很感人
匿名:顶礼法华!
匿名:玄牝之门,绵绵若存,用之不勤!
匿名:路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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